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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來人員送貨機床廠被罰款又罰站 |
發布時間:2012/9/8 |
公司內部規章制度,對外沒有約束力。外來人員公司內走動卻無故被罰50元。
9月5日10:30左右,孟先生開車進入二機床公司運送貨物。″中午我接了個電話,手機上顯示的時間為11:41,之后我打著電話往外走,想出去吃飯。11:46走到大門口,門衛把我攔下,并讓我立正站好。″孟先生說,當時不只他一個人被攔下,還有兩名男子也被攔了下來。″我們當時想走,但門衛讓我們在原地等待。五六分鐘后,一穿著工裝的男子開車停到跟前,說我們違反了卷板機公司的禁行規定,每人要交罰款50元。″孟先生詢問罰款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時,工作人員稱″公司有規定″。孟先生表示要看罰款條文,工作人員沒有回應。″不交錢不讓出門,11:55左右,我和另外兩個人被迫交了罰款。這分明是亂收費,連個罰款單都沒有。″孟先生稱,他進門時沒有注意到公示牌,門衛也沒告訴他有禁行規定;上交罰款后,沒有收到任何收據證明。之后,孟先生多次去門衛處索要收據,但門衛人員稱″再等等″。″我又不是他們卷板機公司的員工,憑什么罰我錢?″孟先生說。
違反公司禁行規定,理應罰款
6日下午,記者在二機床公司門口看到,門內右側豎著一塊″貨運門公示牌″,上面寫著諸如廠內禁止吸煙、限速15公里等內容,落款為武裝保衛部。另外,在公示牌的右側有3行不起眼的小字,注明″11:50—12:00;16:50—17:00為禁行時間″,但未標注罰款事項。
當記者提及孟先生被罰款一事時,一名門衛人員稱孟先生違反了公司規定,理應被罰款,″進門時,值班的門衛跟他說過有禁行一事″。記者問及孟先生在11:50之前出門,被門衛攔下來拖延至禁行時間時,門衛稱″大門處有監控錄像,他要是沒違反規定,我們不會無緣無故罰款″。對于罰款有無明文規定,該門衛人員稱″有問題去保衛部找處理此事的田姓工作人員″。隨后,記者向門衛索要孟先生等人的罰款收據,門衛拿出兩張紅色的″濟南二機床集團有限公司收款收據″,其中一張″繳款人簽章″上寫著孟先生,兩張合計金額為150元,但″交款事由″一欄中兩張罰單內容不同。
記者隨后來到二機床公司總部,被保安人員攔下。記者表示要去保衛處找田先生,保安人員稱其半小時前剛出門,現在不在公司。隨后,記者多方聯系也沒有找到田先生。
7日下午,二機床公司保衛處工作人員表示,集團有《關于實行限時禁行的暫行規定》,其中對違反禁行時間有明確的處罰事項。規定是針對廠區內所有人,也包括外來人員。″孟先生不是公司職員,但是他到了我們公司,應該遵守我們公司的規定。″
公司內部規定無權約束外來人員
″罰款明顯不合理,孟先生不是二機床公司數控卷板機員工,二機床公司無權處罰孟先生。″濟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彭愛玲表示,公司內部規章制度,對外沒有約束力。對于液壓機工作人員稱規定包括進廠區的外來人員,彭律師說,″這只是公司單方面的規定,具有局部性,對社會沒有約束力。″″門衛有權阻止外人進入,但液壓機沒有資格罰款。即使工作人員提前告知,也不能罰款。公司內部通過正常程序形成的規定,對本公司人員有約束作用,可以對本公司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處罰。″彭律師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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